黃纘泰:根據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2021)粵0104民初46619號的《民事判決書》:黃纘境、黃少珊、黃少瑩、黃少婉應向黃纘泰支付149738.88元。
為履行上述生效判決的金錢給付義務,黃纘境、黃少珊、黃少瑩、黃少婉向我處申請辦理提存公證,并已于2024年7月8日將人民幣壹拾肆萬捌仟零壹拾貳元捌角捌分(小寫:¥148012.88元)提存于我處。
請黃纘泰前來我處領取上述提存款項,領取提存款項時請帶齊本人的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明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
公證處聯系人:黃賢敬,聯系電話:020-83512321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龍口東路210號一樓廣州公證處
廣東省廣州市廣州公證處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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