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0500勞鑒〔2024〕00964號 被鑒定人:彭新平,身份證號:42242119660417****
用人單位:宜昌吳傅記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工傷部位:腳。依據(jù)《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國家標準,經勞動能力鑒定專家組鑒定,鑒定結論為被鑒定人傷情符合5.10.2.12款的規(guī)定,鑒定結論為傷殘十級。對本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宜昌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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