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1971破39號之二 關于本院審理的東莞市家澤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第一百二十條之規(guī)定,本院于2024年11月26日裁定終結東莞市家澤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破產程序。特此公告。
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粵1971破39號之二 關于本院審理的東莞市家澤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第一百二十條之規(guī)定,本院于2024年11月26日裁定終結東莞市家澤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破產程序。特此公告。
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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