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政地鐵管片有限公司、沈陽市政集團有限公司、劉春發(fā):本會受理丹仲裁字(2024)第189號申請人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你(單位)糾紛一案,請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到本會領(lǐng)取仲裁申請書、仲裁員名冊等相關(guān)仲裁文書,提出答辯書和仲裁員選定書期限為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nèi),領(lǐng)取仲裁庭組成通知書期限為答辯期滿之日起3日內(nèi),答辯期滿之日起第10日14時30分在本會開庭(節(jié)假日順延),逾期將依法缺席仲裁。
丹東仲裁委員會
沈陽市政地鐵管片有限公司、沈陽市政集團有限公司、劉春發(fā):本會受理丹仲裁字(2024)第189號申請人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你(單位)糾紛一案,請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到本會領(lǐng)取仲裁申請書、仲裁員名冊等相關(guān)仲裁文書,提出答辯書和仲裁員選定書期限為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nèi),領(lǐng)取仲裁庭組成通知書期限為答辯期滿之日起3日內(nèi),答辯期滿之日起第10日14時30分在本會開庭(節(jié)假日順延),逾期將依法缺席仲裁。
丹東仲裁委員會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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