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程芝英申請(qǐng)宣告鄧志均死亡一案【(2024)渝0113民特39號(hào)】,于2024年4月10日發(fā)出尋人公告,公告期屆滿,并于2025年4月11日依法作出(2024)渝0113民特39號(hào)民事判決書,宣告鄧志均死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重慶市巴南區(qū)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程芝英申請(qǐng)宣告鄧志均死亡一案【(2024)渝0113民特39號(hào)】,于2024年4月10日發(fā)出尋人公告,公告期屆滿,并于2025年4月11日依法作出(2024)渝0113民特39號(hào)民事判決書,宣告鄧志均死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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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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