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杰:本院受理原告王以將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25)冀0984民初724號民事判決書及判后答疑告知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院瀛州法庭一庭領(lǐng)取判決書及相關(guān)訴訟文書,逾期視為送達(dá)。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間市人民法院
蘇杰:本院受理原告王以將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25)冀0984民初724號民事判決書及判后答疑告知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院瀛州法庭一庭領(lǐng)取判決書及相關(guān)訴訟文書,逾期視為送達(dá)。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間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30日
本公告從法治網(wǎng)、法治號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