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市卡百瑞翡翠店、楊鵬、袁庭亮:本院受理王玉濤訴你們信息網(wǎng)絡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F(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5)云0581民初574號判決書。(判決:1.由被告騰沖市卡百瑞翡翠店、楊鵬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原告王玉濤貨款136800元,并支付原告自2024年12月24日起至貨款實際退還之日止以未退還貨款為基數(shù)按2024年12月24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每月公布的貸款市5場報價利率3.1%(LPR)計算的利息;2.駁回原告王玉濤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046元,由騰沖市卡百瑞翡翠店、楊鵬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3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云南省騰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