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卡車聯(lián)(成都)二手市場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慶弘遠物流有限公司與被告沃卡車聯(lián)(成都)二手市場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渝0113民初28612號民事判決書。裁判如下:被告沃卡車聯(lián)(成都)二手市場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配合原告重慶弘遠物流有限公司解除渝DA5192車輛的抵押登記并返還該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本案案件受理費80元,由被告沃卡車聯(lián)(成都)二手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
上訴狀及副本并繳納上訴費,上訴于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慶市巴南區(qū)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