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吳凌鶴:本院受理倍科電器有限公司與你們清算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F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5)蘇0402民初145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qū)人民法院
李海峰、吳凌鶴:本院受理倍科電器有限公司與你們清算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F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5)蘇0402民初145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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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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