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诃偵酵艄鈫⒉惋嫷辏▊€體工商戶):本委受理蔡於棟與你公司勞動爭議案(海瓊勞人仲案字〔2025〕第60號),現已作出決定。因無法送達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委(瓊山社保大樓三樓303,電話:65852550)領取決定書,逾期視為送達。
??谑协偵絽^(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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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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