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振文:本院受理原告郭文禮與被告鄭振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5)渝0104民初1931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慶市大渡口區(qū)人民法院
鄭振文:本院受理原告郭文禮與被告鄭振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5)渝0104民初1931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慶市大渡口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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