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遼0202民初2617號
馬福臣:本院受理原告大連青云天下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與被告馬福臣物業(yè)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由于本院通過直接送達以及其他送達方式均無法向你送達,現(xiàn)依法通過公告方式向你送達起訴狀副本、增加訴訟請求申請書(起訴要點:被告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yè)費14560.49元、違約金100元)、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以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逾期不答辯,不影響審理。本案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9時30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大連市中山區(qū)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