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養(yǎng):本院受理原告英德市粵豐建材裝飾材料批發(fā)中心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現(xiàn)向你公告送達(2025)粵1881民初5396號起訴狀、證據(jù)副本、傳票、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jiān)督卡、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guī)定”告知書、廉政告知書、民事裁定書。原告訴請:1、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支付材料款項3638元。2、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3、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以款項3638元為本金,按1.5倍LPR,自2019年09月06日起計算至實際支付之日止,先暫計算至2025年4月25日,利息計算為:1342元)。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在本院第六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將依法缺席審判。
特此公告。
廣東省英德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