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自高(公民身份號碼50010219980701919X):本院受理原告林岳寶訴被告何自高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25)渝0102民初1971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dá)。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慶市涪陵區(qū)人民法院
何自高(公民身份號碼50010219980701919X):本院受理原告林岳寶訴被告何自高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25)渝0102民初1971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dá)。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慶市涪陵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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