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遠飛:本院受理原告史東旭訴你離婚糾紛(2025)蘇0925民初2904號一案,現(xiàn)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
王遠飛:本院受理原告史東旭訴你離婚糾紛(2025)蘇0925民初2904號一案,現(xiàn)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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