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桂峰(132928197409284212):本院受理原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市分行與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5)遼0102民初7055號,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及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8時40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新華路78號三樓第十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