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明輝
上一秒還在解說產品,下一秒鏡頭里卻走進了一群警察……2020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偵破一起網紅直播售假案,抓獲了正在直播帶貨的網紅主播廖某等犯罪嫌疑人50余名。近日,上海楊浦區(qū)人民法院宣判,廖某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由于有從事平面模特的職業(yè)經歷,廖某憑借其獨到的直播風格和穿搭技巧,短短三年里積聚了百萬粉絲,成為了一名令人羨慕的網紅主播。據統(tǒng)計,廖某直播間場均觀看人數在20萬以上,場均銷售額突破7位數。然而,面對這些忠實客戶,廖某并未守法經營,而是選擇直播售假。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廖某等人被很快查辦并最終獲刑,這起事件讓人在痛心之余也頗有警示意義。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均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我國刑法亦規(guī)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遺憾的是,時下仍有一些帶貨主播心存僥幸,幻想利用直播帶貨的虛擬性、證據不易捕捉等特點售假斂財。
以廖某等人為例,他們明知所銷售的貨物為假貨,為逃避打擊,在直播展示商品時,他們會撕掉或遮擋所售衣物的Logo,然后通過言語暗示等方式誤導粉絲;直播結束后,他們還會刪除所有與假冒產品相關的購買鏈接、回看視頻等。
然而,機關算盡終是一場空。接到舉報后,警方通過為期兩個月的偵查,將廖某等人涉嫌售假的直播活動錄制了下來。最終,在大量的事實面前,廖某等人不得不認罪服法。
這起網紅主播直播售假被判刑罰案是一堂普法課,不管是誰,一定要謹記,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直播帶貨必須堅守法治底線,只有如此,帶貨主播才能走得長遠,網絡經濟也才能獲得持久健康發(fā)展。
編輯:李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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