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高溫下的勞動者流汗又流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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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維國
高溫之下,對勞動者的關懷成為一項現實工作。怎樣讓高溫關懷不落一個人?最關鍵的是責任到人。具體而言,就是每一個在高溫下堅守的勞動者,都要有“面對面”的高溫關懷責任人,由他們負責將各項措施、各種權益直達落實到一個個勞動者。
這里的責任人是環(huán)環(huán)相扣、層層遞進的關系,下一級責任人對上一級責任人負責,如此才能層層壓實責任,確保高溫關懷落實到人。比如,企業(yè)生產一線工人的高溫關懷第一級責任人是車間班組長,第二級責任人是車間主任,第三級責任人是生產廠長,第四級責任人是公司經理,公司經理的上一級責任人是所在地的鎮(zhèn)、區(qū)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或者是分管干部),以此類推,每一級高溫關懷責任人,各負其責,各盡其責。
高溫關懷責任到人,不僅能夠避免有人不作為“踢皮球”,還能明晰工作責任,哪一級失責了,一查即明。每一個行業(yè)、企業(yè)、單位都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明確高溫關懷的責任人,最大程度確保高溫關懷的各項工作做實做細做到位,讓高溫關懷不落一個人。
高溫關懷關乎勞動者權益,哪怕有一個勞動者的高溫權益受損害,對于這個勞動者而言都是百分之百的傷害。不能讓高溫“烤”傷了勞動者的心,讓他們流汗又流淚。自然界的高溫無法阻擋,人文上的關懷辦法很多。對勞動者高溫關懷是為民辦實事,不能“紙上談兵”,需要靠行動落實。
(責任編輯:馬樹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