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唐榮 通訊員 金珵骍
近日,一名男性乘客劉某在G6011次列車上,因拉關窗簾問題與乘客周某發(fā)生爭執(zhí)。劉某一時沖動,用手擊打周某面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廣東深圳鐵路警方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據(jù)了解,劉某和范某夫妻二人從長沙南站乘坐G6011次列車前往深圳北站。由于范某想要拉上窗簾,與后座想要看風景的周某發(fā)生口頭爭執(zhí)。由于周某對范某辱罵的舉動激怒了劉某,劉某便揮起拳頭擊向周某臉部。
列車到達深圳北站后,深圳北站派出所民警將3人帶至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當事人劉某對自己一時沖動的行為后悔不已,并表示愿意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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