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鮑靜
“多虧了高巖律師,讓拖欠近一年的勞務報酬有了結果,臨近年底,總算能給家里人有個交代了?!痹谛陆a(chǎn)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務工的高某某說。
高巖從事律師工作長達27年,經(jīng)辦過民事、刑事、商事、行政等不同專業(yè)領域案件,自2018年被遴選為“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律師志愿者以來,先后被派遣到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喀喇沁旗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為受援地群眾提供法律服務、講解法律知識、化解矛盾糾紛,深受群眾喜愛。
2019年4月,高某某和妻子、女婿受雇于張某某承包的阿拉爾市某建筑工地從事安裝門窗隔斷工作。完工后,高某某等人只收到勞務報酬60000元,剩余的31125元并未得到支付,多次索要無果后,高某某選擇了報警。經(jīng)協(xié)調(diào),張某某向高某某等人出具勞務報酬欠條,并書面約定將于2019年8月還清欠款。之后,張某某一直推諉拒付欠款,高某某等人試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于是到第一師阿拉爾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高巖接受法援中心指派后,及時了解案情,原計劃通過調(diào)解方式解決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但沒想到張某某拒絕調(diào)解,以沒錢為由拒不支付該筆勞務報酬。因此,高巖遂協(xié)助高某某等人將張某某訴訟至阿拉爾墾區(qū)人民法院。
法院立案后,對案件事實進行了了解和審查,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爭議不大,可通過速裁庭盡快解決糾紛,但因張某某拒絕配合,法院無法進行庭前調(diào)解,后法院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開庭傳票。
審理過程中,法院采納了高巖的代理意見,支持了高某某等人的訴訟請求,并判決張某某一次性向高某某等人支付勞務報酬31125元。至此,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高巖告訴《法治日報》記者:“自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以來,我受理的案件涉及農(nóng)民工討薪、婚姻家事、交通肇事等。很多當事人找到我們,他們從思想和行為上都愿意接受法援律師的幫助,這就給化解矛盾糾紛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件。我們能做到解民之憂,紓民之困,也才是真正發(fā)揮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的價值作用?!?/p>
“阿姨,謝謝您,我愛爸爸媽媽,現(xiàn)在他們不用離開我了,我再也不害怕了?!眱?nèi)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喀喇沁旗一名6歲的孩子對高巖說。
1999年,李某某與孟某在甘肅省禮縣民政部門登記結婚,2003年李某某因家中貧困,便獨自一人前往河北省滄州市務工,其間與劉某某相識并發(fā)展為情侶。劉某某在明知李某某已婚的情況下,還與她登記結婚并育有一子,之后兩人前往喀喇沁旗生活,后被公安機關傳喚,以重婚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李某某年近80歲的公婆因此事萬分憂慮,一家人坐臥不寧,得知喀喇沁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高巖承辦此案,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時,一家人將全部希望寄托在了高巖的身上。
高巖接手案件后,積極了解被告人的相關情況,及時查閱卷宗,了解案情。她從李某某主動坦白婚姻情況、且已與孟某辦理離婚并取得其諒解等方面考慮,建議法院對其能夠?qū)挻筇幚怼W罱K法院認定李某某、劉某某犯重婚罪,判處李某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劉某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自2021年起,高巖便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辦實事,至今已組織參與法治宣傳活動774次,先后為450余名群眾解答法律問題。
編輯: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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