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四川省司法廳強化“組織、隊伍、經費、制度”四個保障,構建完善以群眾需求為導向的法律援助服務體系,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省年均辦理法律援助案件7.06萬件、提供法律咨詢99.73萬人次、挽回經濟損失7.14億余元,多次受到司法部表彰。
一、強化組織保障,高位推進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四川省委、省政府連續(xù)14年將法律援助納入民生實事。省政府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作了具體安排部署,省政府辦公廳制定了對各市(州)政府開展法律援助事項的評價體系,司法廳按季度調度和通報各市(州)開展情況,將法律援助打造成了四川服務保障民生領域的“金字招牌”。
二是完善法援機構。實現(xiàn)了縣級以上法律援助機構全覆蓋。
三是延伸服務站點。在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依托公共法律服務站(室),全覆蓋設立了法律援助點。四川是勞務輸出大省,在省外川籍農民工集中地設立25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貨車司機和網約車司機、網約配送員等新就業(yè)群體服務驛站探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個。
二、強化隊伍保障,形成強大合力。
一是配齊配強法援工作人員。二是充實法律援助服務隊伍。在省本級遴選1082名律師組建法律援助律師庫,在全省各市(州)以市級為單位組建21個法律援助律師庫。聯(lián)合高校、群團組織和法律服務機構發(fā)展法律援助志愿者4504名。三是加強法律援助業(yè)務培訓。按照法律援助“全員參訓”的目標,2024年開展培訓356場次。四是強化先進典型示范引領。
三、強化經費保障,夯實工作基礎。
一是壓實市縣財政保障責任。針對過去個別市縣財政對法律援助資金保障不到位的問題,在制定法律援助民生實事考核指標中,對市縣兩級財政匹配資金提出了最低保障額度,并隨著經濟發(fā)展適度調增。
二是規(guī)范法律援助補貼標準。聯(lián)合財政廳出臺《四川省法律援助補貼辦法》,綜合考慮辦案往返距離、案件難易程度等因素,新調整了補貼標準。同時,嚴格經費管理,制定《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經費支出審批管理辦法》。
四、強化制度保障,推動高效發(fā)展。
一是建立川渝兩地法援協(xié)同制度。將修訂《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納入川渝兩地人大協(xié)同立法重點項目,采用“小切口”立法方式,對法律援助法的規(guī)定進行細化,實現(xiàn)川渝兩地法援事項范圍一致、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情形一致、經濟困難標準“互認”、法律援助案件協(xié)同辦理。
二是建立經濟困難標準認定制度。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制定《四川省法律援助經濟困難認定標準與核查辦法》,為法律援助經濟困難認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民族地區(qū)對口幫扶制度。四川是全國最大的彝族聚居區(qū)、第二大藏族聚居區(qū)。我們在全省遴選15家律師事務所與15個民族縣開展為期三年的“駐在式”法律援助對口幫扶。
四是建立案件質量監(jiān)督管理制度。對標司法部案件質量同行評估規(guī)則,構建線上與線下、數(shù)量與質量、效率與效果為一體的質量監(jiān)管系列制度。搭建全省案件質量評估平臺,建立由21個市(州)法律援助中心負責人和40余名律師組成的省級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專家?guī)?,形成“制?平臺+專家”的案件監(jiān)管格局,持續(xù)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量。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蔡長春、劉潔整理)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