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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人大:《河源市革命舊址保護條例》獲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
11月27日,《河源市革命舊址保護條例》經(jīng)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準通過。這是河源制定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規(guī)。
河源是中國革命策源地之一,是著名革命老區(qū),有著光榮的革命傳統(tǒng)和豐富的革命舊址。全市革命舊址分布范圍廣、數(shù)量多、價值大、影響深遠。這些革命舊址是近現(xiàn)代中國革命歷史的重要實物鑒證,蘊藏著豐富的精神內(nèi)涵,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紅色基因、激發(fā)愛國熱情、振奮民族精神的重要載體,保護好革命舊址既是對偉大革命先烈的尊崇,也是對河源市革命歷史的負責。然而,受各方面的條件制約,河源市還有較多重要的革命舊址未能得到相應的控制性保護,部分革命舊址建筑面臨被拆除風險,革命舊址保護亟待加強。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guī)劃》精神,發(fā)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愛黨愛國意識,增強社會凝聚力,擦亮河源市“紅色名片”,河源市決定通過立法的形式加強革命舊址的保護工作。
河源市人大常委會將《條例》的制定列入了2019年及2020年市人大立法計劃正式項目,由市文廣旅體局牽頭負責起草。為扎實做好《條例》的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會組織法工委、教科文衛(wèi)僑工委及有關部門聯(lián)合組成調(diào)研組到河源市五縣一區(qū)基層開展前期立法調(diào)研。2019年12月31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對《條例》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并通過開展座談會、論證會、集中改稿等形式對草案進行修改完善。2020年6月24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對《條例》進行了第二次審議。2020年10月28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九次會議進行第三次審議并表決通過了《條例》,并及時報送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查批準。
據(jù)了解,該《條例》共六章四十七條,分為總則、保護名錄與保護規(guī)劃、保護與管理、革命舊址的宣傳利用、法律責任和附則,對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責、革命舊址保護名錄的管理、保護規(guī)劃的編制、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保護管理責任人權利義務、維護修繕、加強革命舊址宣傳教育、發(fā)展紅色旅游等內(nèi)容進行了規(guī)定。其中,《條例》特別明確和細化了革命舊址保護管理責任人有關職責及權利,確保有關人員權利和義務的平衡,做到權責統(tǒng)一。根據(jù)《條例》規(guī)定,保護管理責任人有接受培訓、查閱有關政策文件、參與制定保護方案、申請維護修繕經(jīng)費等權利,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獎勵或者補助等方式支持革命舊址的日常維護修繕等工作。同時,為更好地發(fā)揮革命舊址的社會教育功能,特別是面向廣大青少年群體弘揚愛國主義和紅色文化方面,《條例》也明確了新聞媒體和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及各級教育機構的有關職責,使革命舊址的宣傳利用包含更加廣泛的主體,更具有操作性。此外,《條例》還專門對建立紅色教育基地、開展紅色旅游、建立志愿服務隊伍等方面進行細化規(guī)定。
河源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工委負責人表示,《條例》經(jīng)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準通過后,河源市人大常委會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條例》的宣傳,強化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diào),形成最大合力共同推進《條例》實施。同時將加強監(jiān)督,適時開展對《條例》的執(zhí)法檢查及立法后評估,不斷推進革命舊址保護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在河源全社會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愛黨愛國意識,增強社會凝聚力,擦亮河源市“紅色名片”,為推動河源市“示范區(qū)”“排頭兵”和“兩個河源”建設貢獻人大立法力量。
編輯:張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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