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分組審議審計法修正草案二審稿時建議
增加對屢審屢犯單位個人進行處罰規(guī)定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今天對審計法修正草案二審稿進行分組審議。委員們認為,總的來看,此次修法思路明確,目標導向清晰,修正草案目前已相對成熟。與此同時,委員們也對修正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
“從目前的審計工作實際看,屢審屢犯的老問題依然存在,比如預算的編制不夠細化、資金使用效率不佳等問題,年年審年年有。”為切實從源頭上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防止屢審屢犯問題的發(fā)生,那順孟和委員建議在第六章法律責任中增加對屢審屢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的規(guī)定。
審議中,委員們還關注到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那順孟和建議進一步完善審計監(jiān)督職責,明確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地位,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機關職責中進行詳細表述,明確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定要求,并推進工作的深入開展。
“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其選舉或者任命的領導干部負有法定監(jiān)督職責,經濟責任審計情況應該納入人大監(jiān)督視野,作為選舉、任命或開展述職評議的參考?!倍爬杳魑瘑T建議增加內容:“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任命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抄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編輯:張紅兵
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