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p>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shù)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fā)生繼承。
張宏全,山東省龍口市書法家協(xié)會副主席,龍口畫院特聘書畫家,龍口市老年大學書法教師,山東南山老年大學書法教師,龍口市畫廊協(xié)會特聘藝委會委員。
書法作品入選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主辦的全國千人千作書法大展等。先后獲紀念紅軍長征勝利70周年全國書法篆刻展書法三等獎、全國檢察機關書畫展書法一等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