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p>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lǐng)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xué)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條 貨物運輸?shù)竭_后,承運人知道收貨人的,應(yīng)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yīng)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yīng)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
周光喜,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
書法作品入展首屆全國老年展、第十一屆全國書法篆刻國展等。獲第三屆書法蘭亭獎、第二屆“羲之獎”全國書畫大賽一等獎、中國當代文人書畫藝術(shù)大賽金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