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p>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jīng)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馬根平,陜西省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延安市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延安圣地書畫院副院長,延川書畫院院長兼秘書長,延安嘉陵書畫院副院長。
書法作品入展陜西省第四屆書法篆刻臨作展等,獲延安市雙擁情圣地墨香軍民書畫大賽二等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