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條 對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系等產生的身份權利的保護,適用本法第一編、第五編和其他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人格權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
李曉紅,遼寧省楹聯家協會會員,營口市書法家協會會員,營口市美術家協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