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2022中國仲裁高峰論壇暨第二屆貿仲全球仲裁員大會在京成功舉辦。本次論壇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簡稱“聯合國貿法會”)以及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ACLA)共同主辦。
以下內容為環(huán)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理事桂佳先生發(fā)言內容節(jié)選。
仲裁公信力是仲裁的生命力和競爭力?,F有仲裁存在一些值得討論的問題。
一是仲裁機構的設立、定位和性質等可以進行進一步的討論。
二是仲裁員選任制度需要不斷提高準入標準,給當事人信心。仲裁機構應進一步細化仲裁員的業(yè)務領域。
三是仲裁監(jiān)督制度要進一步加強,不斷建立健全評估評價體系。
四是要改革仲裁機構內部治理結構,避免行政干預。
五是建議引入競爭機制,不斷加強司法監(jiān)督。
六是完善仲裁員準入和退出制度。